2018年度,我单位在日照市东港区司法局领导下,认真贯彻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、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和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,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:
一、执业活动情况。本年度办理公证总件数件,公证数量逐年上升。
二、公证质量情况。未出现错假证,未发生偿事故,公证质量稳步提升。
三、组织建设情况。积极参加市局、区局和市公证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,全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。
四、公证员年度考核情况。全体执业公证员经考核,二人为优秀,五人为合格。
五、公证档案管理情况。设立专门的档案室,配备了专职档案管理人员,未发生档案丢失现象。
六、财务管理情况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,管理规范。按时、足额缴纳会费、执业保险费等各种费用。
七、内部制度建设情况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,制订了《业务学习制度》、《公证档案借阅管理办法》等内部管理制度。
八、取得的主要效益。本年度公证处收费总额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。
九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。公证宣传力度不够大,公证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,公证网络化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完善,针对存在的问题,需要加强公证宣传的力度,进一步提高公证质量,全面实现网络化办证。 |